湖南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
Hunan Green Wall Materials Association

协会简介
理 事 会
协会章程
会费管理
自律公约
湖南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
     宗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团结行业力量,开展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坚持为企业、为行业、为政府服务,搭建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沟通桥梁,推动行业技术革新、产业升级,促进湖南省绿色墙体材料行业可持续发展。
     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绿色建材的方针政策,围绕发展绿色墙体材料产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开展全省绿色墙体材料行业发展调查研究、行业标准、规划编制技术咨询服务为政府制定有关墙体材料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方针及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科研任务的立项、评审工作,为企业、为行业、为政府服务;

(三)组织和开展绿色建材产品、新型墙体材料等认证评价,建立全省绿色墙体材料企业、产品信息库,实行动态管及时发布墙体材料各种信息,指导企业发展

(四)培育和发展绿色墙体材料市场,组织本协会企业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协调会员关系,组织会员单位之间开展联合协作,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行业内价格协调、质量监督,保护公平竞争,反对恶意压价、仿冒、以次充好等不正常竞争,倡导公平竞争,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接受经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的委托,对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组织国内、国际的行业技术协作和技术交流,推荐行业内高新技术产品、名牌产品,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

)积极运用协会的整体优势,通过组织各类展销会、产品发布会、技术、标准宣贯会,编辑出版行业白皮书、专业论文科技成果汇编会刊,利用网络、刊物和媒体平台大力开展绿色墙体材料

的宣传推广工作,不断扩展绿色墙体材料的应用领域范围

)根据会员企业的需求开展技术和业务培训,帮助会员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增效益,不断提升行业的整体素质;

)反映行业情况和会员合理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任务。

      湖南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是由从事湖南省内绿色墙体材料生产、经营和科研、设备制造、原材料生产、供应以及建设领域设计、施工、检测、咨询等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及社会组织自愿组成,在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行业组织。
第三主标题
——
                               
第一届理事会                                                


会   长

李林辉:湖南飞山奇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长

 

监事长

陈   辉:湘潭长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副会长单位

湖南杭加建筑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绿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云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专一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合亨装配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宝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湖南临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印山华联建材有限公司

湖南东方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湖南华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领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长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省腾达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理事单位

湖南道尔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永恒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长沙宝之暖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长沙市紫荆花涂料有限公司

秘书处

蒋   杰:秘书长




湖南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湖南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英文译名是Hunan Green Wall Material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HGWMA(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是湖南省内从事绿色体材料科研生产、销售和设备制造、原材料生产、供应以及建设领域开发、设计、施工、检测、咨询等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及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的主题,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团结行业力量,开展行业管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积极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业合法权益,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行业技术进步、企业改革发展和职工队伍素质提高,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南省民政厅,本会接受社会团体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 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第七条 本会的住所是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绿色建材的方针政策,围绕发展绿色墙体材料产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开展全省绿色墙体材料行业发展调查研究、行业标准、规划编制技术咨询服务为政府制定有关墙体材料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方针及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科研任务的立项、评审工作,为企业、为行业、为政府服务;

(三)组织和开展绿色建材产品、新型墙体材料等认证评价,建立全省绿色墙体材料企业、产品信息库,实行动态管及时发布墙体材料各种信息,指导企业发展

(四)培育和发展绿色墙体材料市场,组织本协会企业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协调会员关系,组织会员单位之间开展联合协作,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行业内价格协调、质量监督,保护公平竞争,反对恶意压价、仿冒、以次充好等不正常竞争,倡导公平竞争,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接受经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的委托,对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组织国内、国际的行业技术协作和技术交流,推荐行业内高新技术产品、名牌产品,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

)积极运用协会的整体优势,通过组织各类展销会、产品发布会、技术、标准宣贯会,编辑出版行业白皮书、专业论文科技成果汇编会刊,利用网络、刊物和媒体平台大力开展绿色墙体材料的宣传推广工作,不断扩展绿色墙体材料的应用领域范围

)根据会员企业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通过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前来讲课等形式,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帮助会员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增效益,不断提升行业的整体素质;

)反映行业情况和会员合理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本协会会员为单位会员,会员一经批准,由本协会授予会员证书。

第十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绿色墙体材料及相关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会员应为湖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团体。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向本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及有关资料;

(二)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可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提请本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会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执行本会行业自律公约与决议。

(三)接受和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积极支持本会各项工作;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七)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故1年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和行业自律公约的行为,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制定会费标准;

)讨论决定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活动;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定变更、解散、清算、终止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每届理事会任期五年。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二)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决定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主要活动;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讨论决定会员会费标准等

)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批准吸收会员和受理退会报告,按章程审议自动退会会员并公布;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2/3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其决议须经半数以上到会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实行单位理事制。每个理事单位推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理事在任职期间由于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理事职责时,可由所在单位另行提出理事人选报理事会确认,秘书处备案。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闭会期间,其职责由会长办公会履行。会长办公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办公会在有重大事项决议时召开,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决议;

(二)制定本会战略发展规划,领导秘书处和分支机构的工作,批准和协调分支机构年度工作计划;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经会长办公会决议通过,报理事会审核;

(四)讨论并决定本会重大工作事项。

第二十 会长办公会须有2/3以上会长、副会长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半数以上到会会长、副会长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 会长办公会授权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处负责执行会长办公会决策,并定期向会长办公会汇报执行情况。

第二十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是本会的分支工作部门,其工作接受本会秘书处指导。机构的设置和牵头单位由理事会研究确定委员以上单位由牵头单位向秘书处提出名单或由上一届主任单位召集会员单位选举后报秘书处批准公布。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任期应与本协会同届理事会一致。

(二)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紧密围绕本会的宗旨和各机构的实际,开展各项活动和调查研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计划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

(三)本会网站杂志和相关刊物(含电子刊物)、资料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绿色墙体材料产业政策法规,交流经验信息,开展理论研究等。

第二十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七)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八)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 本会每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负责人应该履行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领导理事会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三)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 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 本会秘书长应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由会长办公会议决议通过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接受会长委托签署本会有关文件;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 经会长办公会提名,理事会通过,本会可聘请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担任本会名誉会长、顾问或理事。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会费;

(二)捐赠及社会赞助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购买服务获得的收入;

(六)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协会实际运行情况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条 本团体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 20231 12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 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湖南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协会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协会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的标准

    1、会员单位3000元/年,理事单位10000元/年,副会长单位30000元/年,会长单位50000元/年;

    2、会员可按自愿原则,向协会无偿捐赠

    二、会费的收缴

    1、协会会费,由协会秘书处统一负责收取;

    2、首次会费应于会员大会闭幕之日起10日内向协会秘书处缴纳,以后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协会秘书处缴纳;

    3、每年6月30日之前被批准入会的会员,交纳全年会费;每年6月30日之后被批准入会的会员,按会费标准的50%交纳当年会费;

    4、协会统一向会员开具由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5、会员应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参加协会及分支机构组织的有关活动,同时,享有协会及分支机构提供的有关无偿和优惠服务。

    三、会费的使用

    1、协会会费应用于协会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和为会员提供的服务,以及协会办公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2、会费由协会秘书处统一管理,会费收入必须单独设立账册,专款专用,加强收支管理,并接受会员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3、协会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一次会费收支情况,并在年检时向登记机关和财政部门报告会费收支和会费收据使用情况。

    四、其他

    本办法经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并在30日内报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湖南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

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与加强我省绿色墙体材料行业自律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有效依靠行业组织解决行业发展和治理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规范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我省墙体材料行业绿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和本会章程,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是加入本会的会员单位以及在会员单位任职的执(从)业人员、行业专家应共同自觉遵守的市场行为准则和自我约束规则。

第三条  湖南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守约褒扬、违约处理、修订解释等职责。协会秘书处是本公约的执行机构。

第二章 自律公约

第四条  自觉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严格执行各类行业标准和规范,诚实守信经营,服从国家机关依法管理,接受行业组织自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坚持正当竞争,切实保证合同主体平等,条约合法合规。抵制合同欺诈,不与他人围标、串标,不以弄虚作假、贿赂、合同外让利、签定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不哄抬产品价格,不低价倾销产品,同行业不互相抵毁,同类产品不互相排斥。

第六条  提高产品质量,不掺假、制假、造假、销假。不得使用淘汰、落后、劣质,以及明文限制和禁止使用的各类建筑材料和产品、工艺积极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

第七条  重合同、守信用,严格合同管理,依法订立、变更、解除合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员工薪酬及各类业务往来款项。抵制项目工程恶意欠款和显失公平的合同。举报项目工程故意违约行为,共同促进行业市场良性发展。

第八条  如实公开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产品)研发、生产、管理、营销、施工、运输等市场服务价格,明确细化各项服务内容与规范,提供质价相符的产品与服务。

第九条  自觉尊重并维护知识产权,以合法的方式获得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抵制模仿、剽窃和侵权的不良行为。

第十条  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全力推进墙体材料行业节能、减排、脱碳、零碳技术创新与推广工作

第十  遵守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第十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履行和承担任职岗位责任、公民责任和社会责任。

第十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尊重、爱护员工,保障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保险等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积极为我省墙体材料行业政策法规制定、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建言献策,协助协会进行行业调研、制订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努力推进我省墙体材料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积极参加协会安排的各类行业活动,认真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建立我省墙体材料行业相关单位、执(从)业人员、行业专家的信用档案。

第十七条 采取定期与实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主动征集、接受投诉、举报、舆情监控等途径,对墙体材料行业及其执(从)业人员、行业专家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对征集的信息和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同时受理被投诉方的申诉。

第十九条 对征集的信息和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以国家机关的行政认定、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司法判决,以及行业组织的通报、批评、联合制裁等书面文件及事实证据为准,作为认定违反本公约的依据。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公约事项存在争议的,可向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申请调解。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协会章程,以及社会公德,组织争议各方进行协商,并对未达到违反本公约认定标准的事项,积极促成争议各方达成和解协议。

第四章 违约惩戒

第二十一条  对经查实并被认定为违反本公约的行为,由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依据违约程度,给予相应惩戒。

1.批评警示:约谈或以书面的形式批评、警示

2.限期整改:责令限期整改

3.警告或严重警告:书面警告或严重警告;

4.撤销已取得资格和荣誉:不推荐在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理事会议,下属专业委员会、二级机构主任委员会议任职,已任职的实时取消其任职;

5.取消评优评选资格和相关荣誉:已报名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的,取消或向主办单位建议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相关荣誉的,撤销或向荣誉颁发机构建议撤销其已取得荣誉;

6.业内通报:通过会议或书面形式在业内通报或批评;

7.市场限制:在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网站及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违约行为同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行政事项办理等方面给予限制或信用减分

8.联合其他会员共同制裁;

9.取消会员资格;

10.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违反行业自律公约会员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其他惩戒措施。

      在对违反行业公约的会员进行违约处理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直接或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数据库及联合惩戒机制,使违约惩戒落实到人。

第二十二条  对经查实并被认定为违反本公约行为的,由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实时记入墙体材料行业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单位、执(从)业人员、行业专家的信用档案,向社会披露,并通报相关征信机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推送给省工信厅、住建厅、相关业务处室信息平台,以及省、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第五章 守约褒扬

第二十三条  对良好履行本公约的墙体材料行业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单位及其执(从)业人员、行业专家,由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给予以下褒扬。

1.推荐作为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理事会议,下属专业委员会、二级机构主任委员会议换届候选人;

2.推荐竞聘省市各级墙体材料行业各类评委、专家;

3.推荐参工程建设领域国家、省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4.列入行业诚信标准、典范,对外宣传、推荐。

第二十四条  墙体材料行业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单位、执(从)业人员、行业专家良好履行本公约的记录,按年度计入信用档案,并通报相关征信机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推送给省工信厅、住建厅、相关业务处室信息平台,以及省、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公约于20231 12 日经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于印发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公约由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负责解释。

主办单位:湖南省绿色墙体材料协会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雅苑3栋702室    秘书处电话:137 8717 6413
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